水瓶座女子暗恋男生的N种出路

分类:水瓶座 出处: 星座网   作者: 星座网   时间: 2006-01-20

这是一水瓶女生爱上狮子座男生的案例,瞧瞧!人家多痴情!

你们别的星座哪有着勇气?也就我们水瓶有象想力

case 1我想跟踪他。

我终日伏案演算,用一大张坐标纸演示他每天可能的行止动态分布图。我要推算出他每天上下班的必经路线,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跟上他。尽管这有难度。我现在掌握的资料还仅限于他的若干QQ和一个email、以及他的校友录和主页IP,但他的职业,我知道是外贸。不过这难不倒我,我可以通过税务局的朋友抄录所有登记在案的外贸企业。

至于跟上他以后怎么做,我很矛盾。起初我想出其不意地殴打他一顿——不打手和脸蛋。因为他的手要弹琴的,而看到他的脸我会变成石头。我就打屁股这种肉厚不碍事的地方,要把他打坏,然后就可以照顾他。警察和他本人届时一定会要求我照顾他,直到他康复。这个计划诚然很好,想到可以日夜照顾他我就耳热心跳,可是,可是觉得他偌大一条汉子,估计不会让我打,我也实在打不过他。虽然我很愿意被他打坏,只恐怕他也不肯。 -_-!

所以,我只是要跟踪他,就是跟着,just following。学他走路的样子,观察他的一切爱好和生活习惯,我不要作什么。

case 2我要为他死在巴音布鲁克。

我要去巴音布鲁克草原。因为我听说,在巴音布鲁克有一片会流泪的草场,它庇护每个求爱的人。如果能够找到它,对着它大呼爱人的名字,祈祷上三天三夜,它就会记祝将来死后葬在那里,魂灵就可以抵达爱人身边。我方位感很差,地理也学得不好,所以我可能要去新疆好多次才能找到那片草常

而我有生之年一定要找到,并且死在那儿。那样我就拥有了透明的、无所不能的魂灵。

如果作魂灵可以提一个要求,我请求永不眨眼。我要一眨不眨地看着他。他上网时我就蹲在电脑上看他,晚上他要睡觉了,我就飘过去吻他的眼睛祝他好梦,大眼睛忽闪忽闪地亮着充当地灯——这样他夜里起来上厕所或喝水就不会摔倒。

他这么薄情寡义,一定会很长寿。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攒钱和寻找。

我要为他死在巴音布鲁克,我要变成永不超生的透明精灵,日夜与他如影随形。

case 3我要作他小孩的家庭教师。

当然他现在还没有结婚,可是他这么世俗的人,将来一定会结婚也一定会有小孩,我要当他小孩的家庭教师。

我曾为我的职业苦恼过很多次。一开始我想学他去作外贸,死气白赖去了好几家船公司都被人家婉拒,说我学的是新闻。后来我又想去作邮递员,每天给他送报纸、送信;可是现在的邮递员是骑摩托车的,我不会,再说人家也不要女的。后来我又想下海,去作生意、发大财。那样就可以把N城所有的歌厅、湘菜馆都买下来。我听说他是喜欢吃湘菜的、偶尔也去唱歌,届时我要养一大批马仔密切关注顾客,一发现他就立刻向我报告——我就可以请他吃饭、请他唱歌。我还想过当作家、送奶工人、名歌星、擦鞋匠……所有可能与他发生联系的职业我都热切地幻想。

我终于死心了,不过于这“死心”之中又生发出新的希望:也许有一天我可以教到他的小孩。

现在小孩子念书都是按照住址就近,只要我到他户口附近的学校教书,就可以了。我会很偏爱这个孩子,给他取个英文名字叫“joga+”(因为我的英文名字叫joga),我要教他所有我擅长的、还义务给他补习。如果我有小孩子,我要让他们两个结婚。虽然我怀疑我这辈子没有办法爱上其他的人,不过为了能够成为joga+的半个妈妈我愿意生个女儿。我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养育joga+成人。

到那个时候他爸爸一定早就不认识我了,所以我尽可以不被察觉的做这一切。

case 4我要到他家去当钟点工

在此之前我要学习巫术。

梦想一夕之间倾国倾城是所有女性暗恋者的基本愿望,可我的学习巫术却并非为了易容。我是为了到他家去作钟点工。我要在某次人潮熙攘的时候从他身边窜过去,抢夺得一些毛发烧成灰,和咒语一起喝下去,从此就对他有了微妙的影响力。日子久了他就会对我一见如故,就会雇我。我在discover里看到过一种巫术,据说只在西非丛林里有,懂的人会做一种叫“爱情”的蛊毒,给人喝下他就会永远爱你。所以我也想过去非洲留学。我曾经向学校申报过一个“中非比较文学”的课题,可惜没有通过。

不过目前我也不需要那么高的造诣,只要能混到他家去就可以了。我要每天跪在地上把瓷砖擦得一尘不染,然后在某一块下面藏匿我的照片。我要教他的鹦鹉说我的名字,在他养的花里埋下我的指甲和头发。我帮他做饭、洗衣服、涮碗。他不在的时候,我还可以帮他整理电脑。

我要把自己训练成个多面手,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,然后每天都默默无语悄然来去。我不和他说话,我只做事。我要一点点薪水,因为一点不要他要生疑的。

还有,就算我以后去成了西非,学成了巫术,我也不把蛊毒给他喝,我自己喝。我听说人出了国就容易变心,我自己喝下去,然后生生世世记得他,只记得他。

…………

and so on.

后记:我真的在大街上遇到过他一次。纯邂逅,百分之百不期而遇,十足的街头惊情。

那天,我和我的韩国朋友从商场出来,一眼在人丛里看见了他。说真的,那是城里最最繁华的商业街,车如水马如龙,人潮汹涌;可我一眼就看见了他。我顿时大脑一片空白。他距离我大概15m,穿一件条纹衬衫和一条浅橄榄色的休闲裤,那裤子兜满了风。他微一回头,我吓的赶紧转身。等到我再转过头去,他已然气泡一样消失无痕。毫无悬念。

天上没有滚过一个炸雷提醒他,球形闪电没有在我头上做个箭头指示他,没有龙卷风拔去我与他之间的障碍物——除了一颗心兀自一番快慢跳,没有任何奇迹发生。

事如春梦了无痕。

我张口结舌地站在当街,万千思绪无所适从。

韩国人碰碰我:“ are you o.k.?”我如梦初醒:“nothing, just carry a torch.”

“carry a torch.?暗恋?”他兴奋极了,好象浑不知道人世间其实满布着各种各样不能成就的恋爱似的。

算了算了,说了他也不懂。

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这样,A爱B,B爱C,C爱D,D是水仙花,只爱他自己。

还是暗恋算了。

何况,像我这样有勇有谋的一个人,是不会被暗恋压垮的。

何况,我的暗恋有N种出路,我充满了希望我很“enjoy”。

有的时候真害怕如果哪天洪恩倒下了,我的半辈子都会消失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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